垫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马明炎辞去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申请的决定
(2018年6月13日垫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垫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马明炎辞去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申请。
渝公网安备 500231025002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