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何涛等八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垫江县人民法院:
根据垫江县人民法院院长程晓东的提请,垫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审议通过,
任命:
何 涛同志为垫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项斯红同志为垫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蒋克龙同志为垫江县人民法院周嘉人民法庭庭长;
邓 浩同志为垫江县人民法院澄溪人民法庭庭长;
昌 爽同志为垫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昌 爽同志垫江县人民法院周嘉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黄 勍同志垫江县人民法院澄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金 玲同志垫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黄先才同志垫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通知
垫江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