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2018年政府性债务余额限额的决议
(2018年6月13日垫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垫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姚鸿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政府性债务余额限额的报告》,会议同意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结果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县政府2018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限额为5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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