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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垫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12日垫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26 来源:县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 浏览:次 字号:

垫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志军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未来五年工作思路和2017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十四次党代会和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富民强县升位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