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主任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易大斌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通过了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听取了关于宪法宣誓专项督查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开展《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讨论稿)。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领导要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重庆市宪法宣誓实施办法》的要求,精心、严谨地组织宪法宣誓,确保宣誓活动规范、庄重。
会议指出,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室要进一步完善《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执法检查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点面结合,克服形式主义,确保本次执法检查质量和效果。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光全、徐明德、余凤、谭建参加会议;市管干部谭挥武列席会议。(江鹏)